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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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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校开展“2023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3年11月22日 19:09 点击:


    各教学、科研、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学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研究生教育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科学道德、学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工作,按照校党委、校行政的相关部署,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学风建设、科研诚信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以及研究生教育工作等指示精神,引导全校广大师生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传承优良师德,树立正直师风,坚决抵制学术不端、不当行为,坚决摒弃浮躁作风,增强恪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规范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系好“第一粒扣子”,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和师德师风,在全校形成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笃定初心,逐光前行

    三、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下旬-2023年12月中旬

    四、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笃定初心,逐光前行”这一主题,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科学道德、学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宣讲教育实效。

    (一)开展宣传动员

    活动内容: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宣传资源,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和网络媒体平台,发布科学道德、学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内容,并召开动员会,营造“宣传月”氛围,紧扣宣传主题,征集事例稿件,讲好科学家故事,传播优良学风,抓好师德师风,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集中观看2023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直播。

    基本要求:各单位在公开平台发布至少1次“宣传月”活动。

    (二)名家讲坛

    活动内容: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人事部等活动组织部门选拔聘任一批品行端正、治学态度严谨、学术成就突出、在学生中有一定影响力和感召力的专家教授组成宣讲团,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专题报告会。

    基本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宣讲教育专题报告会。

    (三)弘扬科学家精神活动

    活动内容:1.积极发挥河南省科学家精神宣讲团作用,邀请科学家精神宣讲团成员在我校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专题宣讲;2.通过河南大学数字资源中心(zyw.henu.edu.cn)观看“河大科学家故事”系列短视频,让科学家精神在共情共鸣中薪火相传。

    基本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专题报告会并收看视频。

    (四)学风涵养活动

    活动内容:“科学也偶像”短视频宣传展示。组织全校师生参与中国科协等八个部委发起的2023年“科学也偶像”短视频征集活动,生动呈现真实科技工作者形象。广泛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科学也偶像”短视频制作,充分发挥“学风涵养工作室”宣传带动作用,鼓励引导广大师生踊跃参与。

    基本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活动,至少提交1个优质视频作品。

    (五)组织政策学习

    活动内容:各单位重点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河南大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加强作风学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政策文件,采用读书会、座谈会、组会、报告等形式组织师生开展学习,进一步端正学风和师德师风。

    基本要求:各单位召开至少2次专题学习会。

    (六)参加征文活动

    各单位组织师生积极参加“科技伦理前沿谈”全国征文大赛。师生可围绕科技伦理、学术规范的理论研究,科技伦理立法研究,科技伦理治理研究,科技伦理与科学文化,新兴科技伦理的原则与指引,科技伦理教育及普及等方向展开创作,具体投稿要求和截止时间以承办期刊通知为准。

    五、活动要求

    (一)重视学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月”工作安排,充分挖掘自身资源,加强宣传,讲好科学家故事,传播优良学风,抓好师德师风。“宣传月”活动要体现思想引领和学术规范教育,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注重解读科研失信和师德师风失范行为所带来的恶劣影响,不能以科研学术交流讲座代替主题教育。

    (二)做好活动组织实施。各单位要认真积极组织,根据各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富有成效的“宣传月”活动。可将“宣传月”活动与期末诚信考试等相结合,培养学生敬畏学术、诚信做人的优良品格。

    (三)总结活动成效。各单位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成效,在活动结束后上报“宣传月”活动总结和相关资料(影音图文),于2023年12月15日前以邮件形式发送xswyh@henu.edu.cn邮箱。相关部门对工作扎实、活动成效显著、形成良好传播效应的优秀组织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

    六、联系方式: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22865974

    人文社科研究院 25559879

    党委教师工作部 22853916

    人才人事部 22866072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2825852

    科学技术协会 23622389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人文社科研究院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才人事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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